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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看到這則新聞,

是女方拒絕跟男方結婚,

於是他帶著兩個同居所生下的小孩,

在車內排廢氣自殺,

以前也很常聽到父母負債累累,

然後帶著小孩燒炭自殺之類的,

...............

所以................

這是怎樣?

明明就是大人自己的懦弱,

還要帶著小孩一起死?

著擺明就是謀殺,

自己想死就去,

有什麼資格可以帶著別人跟你死?

又知道小孩子想跟你走?

孩子明明就是想活下來的?

扼殺生命很有趣?

對於這些大人,

根本就是無藥可救,

如果要死,

自己去吧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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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拾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